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5/5/12 15:28: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从市畜禽屠宰管理所获悉,从本月14日起,主城区杀白家禽须净膛上市,也就是说,鸡、鸭、鹅等经过剖腹、取内脏等处理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这是继主城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制度后,我市对上市流通的冷鲜禽再次提高管控标准。
去年7月,根据市政府决定,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区(石碶街道除外)所属街道范围内限制活禽交易、实行家禽杀白上市,定点屠宰后的杀白禽经检疫合格后凭“一证两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企业产品标志)出厂上市销售。
根据省卫计委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在家禽屠宰环节须对家禽屠体实施净膛,即家禽在屠宰过程中进行放血、脱毛后应立即摘除内脏(可保留肺、肾)冷却,杀白禽运输、贮存、销售环节实行冷链运输和储存。从外省调入宁波主城区的“杀白禽”,也同样实行“净膛”销售。
市畜禽屠宰管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市家禽定点屠宰厂设立时间短以及市民消费观念等原因,目前我市市场上的杀白禽一半以上尚未做到净膛销售。
专家提醒消费者,一方面,随着天气渐热,没有采取净膛措施的杀白禽在三四个小时内就会发酵滋生大量细菌,尤其是在夏季高温季节,极易产生二次污染。另一方面,未净膛家禽内脏里残留的粪便也存在携带传染病病毒和传播人畜共患疾病的隐患。因此,无论是保障食用安全,还是消除病毒传播,杀白禽净膛上市,冷鲜运输、储存,势在必行。
据了解,5月14日起,家禽定点屠宰企业须按照《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对家禽屠体实施净膛,并附检疫证明和佩戴“两标”后才可出厂,未按照《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实施净膛的杀白禽将一律不得进入主城区上市、流通。对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家禽未实施净膛的,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屠宰检疫。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熟食店、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采购、批发零售未净膛杀白禽的,将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