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畜牧家禽网 [ 请登录 ] [ 免费注册 ]
首页 | 郑重申明 | VIP服务 | 加入收藏 | 网址导航 | 农业网

畜牧家禽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标准 >  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补贴进口种母牛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补贴进口种母牛工作的通知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6/11/22 10:2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阅读数:

内农牧畜发﹝2016﹞338号

  有关盟市农牧业局:

  为扎实推进自治区稳羊增牛战略,确保2016年进口种母牛补贴政策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品种

  每头进口种母牛补贴5000元,补贴品种为安格斯、西门塔尔等肉用品种种母牛(任务分配详见附表)。

  二、补贴对象

  补贴引进的种母牛要向农牧民倾斜,重点用于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和农牧民生产合作社。养殖企业参与种母牛进口补贴的,应当与农牧民签订肉牛委托养殖协议,保障农牧民收益。

  三、实施方式

  补贴资金直接下拨盟市,由盟市确定补贴对象,并负责组织种母牛进口招标采购等具体实施工作。

  四、有关要求

  项目管理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财政补贴进口种牛种羊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5﹞359号)有关要求执行。各盟市农牧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抓好资金落实,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向自治区农牧业厅报送政策落实进度。要及时了解国外种牛市场价格,认真组织购牛单位开展价格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切实加强引进种牛登记备案及后续管理,严禁倒买倒卖财政补贴进口种牛谋取暴利等违规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9月29日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csl

首页 打印 字体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
本站所用的字体,如果侵犯到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 service@agronet.com.cn,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