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7/10/12 12:24:00 来源:金胶州 阅读数:
青岛胶州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局《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抓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做好屠宰企业病害猪入库监管工作。生猪屠宰企业日常检验出的病害猪由专用冷库进行保存,驻厂官方兽医要认真做好病害猪入库登记工作,认真核实和详细登记当日病害猪整猪头数和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数量,登记在《屠宰企业病害猪日入库台账》上。病害猪当天入库必须经入冷库人员、检验人员和官方兽医三方签字确认。
做好病害猪出库监管。病害猪出库一月一次,出库由屠宰企业驻厂官方兽医进行全程监管。做好病害猪出库登记工作,驻厂官方兽医要认真做好出库登记工作,对本月出库的病害猪详细登记在《屠宰企业病害猪出库登记台账》上,病害猪出库装车后由驻屠宰企业官方兽医和驻无害化处理厂官方兽医进行交接,在四联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由驻无害化处理厂官方兽医监督病害猪运往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出库过程要进行拍照留存并通过手机APP上传到青岛市畜牧业安全监管平台。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后进行确认签字。病害猪出库后在无害化处理厂官方兽医的监管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后,都由无害化处理厂向屠宰企业和驻屠宰企业相关动监站出具《胶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确认表》。确认表上须经无害化处理厂处理人员和监管兽医进行签字。
通过一系列监管手段,确保了病害猪从检出到化制处理全过程无缝隙衔接,杜绝了病害猪监管漏洞,确保了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