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7/10/26 14:10:00 来源:延津县政府网 阅读数:
一是严格把关、制定方案。新乡延津县于2016年9月制定出台《延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在制定方案过程中积极征求水利、环保、城关镇、国有林场、产业聚集区、公路局等多家单位意见,由县法制办把关,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全县共划定17个禁养区,面积达200平方公里。
二是成立组织、责任到人。根据新乡市《2017年度全市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根据划定区域专门指定三位副局长带班,分工负责各区域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实行属地负责制,各乡(镇)长、国有林场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将治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户)的联合执法检查。
三、全面排查,列出禁养区养殖场名单。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延津县需要关闭的规模养殖场有3家,分别是位于小潭乡大潭的延津县富达良种猪场、国营林场的河南富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公猪区)与新乡龙发养殖场;存栏生猪1170头,兔存栏0.3万只。
四是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实效。经重新排查畜禽规模养殖场50个,有环评手续与环保请改验收手续的33家,一家有粪污处理委托协议,一家建有晾粪棚,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