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7/11/13 15:08:00 来源:衡阳日报 阅读数:
衡阳市第一部农业地方政府规章进入专家论证阶段。衡阳市法制办联合市畜牧水产局、市环境保护局邀请相关专家对《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下简称办法)进行论证。
《办法》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目的、职责划分、污染预防、污染治理、激励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制订了详细的规定;对养殖场新建、改扩建条件,养殖场环境评价,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污染物排放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办法》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政府对其实施奖补,并在用地、用电、税收等方面进行优惠,支持养殖企业或社会资本兴办有机肥厂,鼓励种植企业和农户使用有机肥或规模化积造的农家肥。《办法》还对禁养区退养不开展环境评价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职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和手段。
通过专家论证,《办法》更符合衡阳养殖特点,为广大养殖户污染防治提供指导,全面加快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步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