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8/5/7 8:51:00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日前,万州区印发《重庆市万州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修订)》,调整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为进一步加大对长江的保护,《方案》将长江消落带纳入了禁养区。调整后的畜禽禁养区为城市建成区,建制镇、乡建成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范围内的陆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文教科研区,三峡库区消落带。
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注重照应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畜禽限养区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外居民集中区,建制镇、乡规划区及规划区外居民集中区,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工业园区。畜禽适养区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方案》对不同的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有畜禽养殖场将进行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适养区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以及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相关手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零排放或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