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8/5/8 9:26:00 来源:鲁网 阅读数:
为强化牛羊屠宰监管工作,杜绝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近日,平度市畜牧局在全市开展牛羊屠宰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对辖区内所有牛羊收购贩运情况、牛羊屠宰企业、小型宰杀点和牛羊宰杀集中的区域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及时掌握辖区牛羊收购贩运与宰杀情况,坚决杜绝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牛羊及产品进入屠宰、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摸查档案,实现痕迹化管理。
狠抓关键环节管控
严把收购贩运关。严格落实畜禽贩运经纪人监管工作八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贩运经纪人兜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杜绝贩运经纪人从事、参与收购、贩运、屠宰、销售添加“瘦肉精”等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把入厂(场)查验关。严格落实进厂查验制度,认真检查牛羊检疫证明、耳标,严格按抽检比例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严禁未经产地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牛羊进厂屠宰。
严把屠宰检验检疫关。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和屠宰检疫规程,落实检验检疫同步和“瘦肉精”检测制度,严格监督屠宰企业按照每批必检和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坚决消除牛羊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要如实记录检测情况和检测卡、试剂盒使用情况,按规定保存好检测记录。
严把产品出场关。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牛羊产品凭“两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两章(品质检验验讫标志、检疫验讫印章)”出厂制度,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牛羊产品流向市场或食品加工场所。
突出“代宰”点监管。要突出抓好小型屠宰点和“代宰”行为监管,牛羊屠宰企业要严格落实牛羊“代宰”制度,规范“代宰”行为,完善记录台账档案,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业部畜禽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杜绝“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现象发生。
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牛羊、非法屠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对排查出的涉嫌屠宰病死牛羊、非法屠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牛羊及产品一律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要严密监控,发现一起,按照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禁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