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8/7/24 11:13: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阅读数:
一、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落实法治培训、法治讲座、会前学法、干部讲法、执法普法制度;着力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落实权责清单调整机制,开展畜牧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着力完善执法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畜牧行业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强行风监督。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强制免疫计划规定,依法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实施动物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做好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加强动物防疫日常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强化动物防疫应急值守,依法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加大对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安全监管,依法做好草原监管工作,确保产业与畜产品安全。围绕产业发展、粪污治理、产销服务为重点工作,强化机制、制度、作风建设,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着力简政放权,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坚决予以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研究制定畜牧业领域限制类负面清单;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措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再造优化审批流程,延伸“四零”服务创建。
对以上承诺,如认为省畜牧兽医执法部门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