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8/10/12 11:28:00 来源:慈溪日报 阅读数:
为加强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浙江省慈溪市日前出台《慈溪市畜禽屠宰场(点)布点规划(2017-2020年)》,对屠宰场(点)的设置条件、区域等作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无论是畜禽的饲养量,还是畜牧业产品产量及人均占有量都呈明显上升趋势。近年来,慈溪市在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同时,逐步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区域化水平不断提高。现在全市有23个生猪肉品配送供应点、近20位生猪调运户,配送供应点配有27辆专用肉品箱式(冷藏)车辆。
历年数据表明,慈溪市屠宰肉人均消费量约为生猪17.79千克/年,牛5.58千克/年,羊0.66千克/年,家禽3.02千克/年。按照人口规模、消费趋势及人们膳食习惯变化情况,预计至“十三五”末,慈溪市需年屠宰生猪49万头,牛5万头,羊4万只,家禽360万只,通过新建、整治、迁建等方式,慈溪市范围内畜类屠宰场总量达到4座,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的定点屠宰加工体系。
按照规划,到“十三五”末,慈溪市生猪和家禽饲养量分别控制在55万头和500万只以内,食草动物饲养量控制在110万头(只)以内,蜜蜂保持在8万群以上。慈溪市畜牧业产值达到10亿元;慈溪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99%,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比重达85%以上;畜牧业核心竞争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面完成规模畜类养殖场治理任务,慈溪市基本实现畜类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畜类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
慈溪市将调整优化畜类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未经市、镇(街道)两级规划许可,严禁在基本农田开展畜类养殖。畜类屠宰厂(场)的选址,应当离居民生活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00米以上,并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水源;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周围1000米内不得有医院、化工厂、钢铁厂、水泥厂等。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禁养区畜类养殖场(户)一律关停;达不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的畜类养殖场(户)限期整治,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停;不能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类养殖场(户)一律关停。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类养殖场或养殖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关停或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