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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搬迁23家养殖场(图)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8/12/28 8:39:00 来源:云南日报 阅读数:

养殖场

  今年6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期间,云南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两家岩到大麦地区域的云南天茂牧业有限公司和张宪法养殖场被群众投诉。6月9日,五华区环保局、农林局、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并实施整改和处罚。6月28日,记者来到现场时,五华区正在组织执法队员、拆迁施工队员对涉嫌未批先建的张宪法养殖场内3栋共计4000余平方米的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如今,两家养猪场的整治工作推进得怎样?近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实地回访。

  据介绍,被投诉的两家养猪场分别是云南天茂牧业有限公司和张宪法养殖场。记者在现场看到,张宪法养殖场已经“猪去舍空”,部分未拆除的猪舍正等待废物回收再利用,场区显得寂静、空荡。云南天茂牧业有限公司的养猪场通过积极整改,目前各项工作已经达标。

  接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三批交办件后,五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区强化组织保障,直面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区环保局、农林局、水务局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对两家猪场进行检查。在6月9日的现场核实中,工作人员发现张宪法养猪场存在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未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天茂牧业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建有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等证照,但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个猪场均存在燃烧破旧衣服加热泔水、污水抽排至附近耕地以及违规使用地下水的情况。工作人员同时还对投诉所涉及的其他情况进行核查,包括两家养殖场的法人或老板,均不是村干部或工作人员;通过对距离两家猪场最近的深井取样检测,无污染情况;经富民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散旦镇调查,没有发现废水污染当地地下出水口情况。随后,五华区根据存在问题向两家养猪场提出整改意见,安排专人每天对两家养猪场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其中,五华区环保局6月23日向张宪法养猪场送达未批先建行为处罚5万元告知书;五华区农林局对两家养猪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分别处以3.55万元和3.04万元罚款,也已完成送达。调查中,五华区林业局还发现张宪法养猪场涉嫌侵占14.5亩林地,经移送森林公安五华分局侦查后,现该案已移送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于永海、张宪法提起刑事诉讼。

  为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源头污染,五华区政府于6月28日、11月5日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五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五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和《五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其他法律规定的5类区域作为划定依据,最终新增划入禁养区面积122.27平方公里,加上“一湖两江”流域保护区已划定禁养区106.72平方公里,五华区纳入畜禽养殖禁养区的总面积为228.98平方公里,占五华区总面积的60.01%。其余区域169平方公里作为限养区,将结合全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的定位,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按照控制总量、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逐步削减饲养规模。

  在推进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工作中,五华区多措并举,由街道入户包保动员养殖单位尽快处理畜禽;由环保、农林、城管和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抵触情绪较大的养殖户进行综合执法,对其排污、建设、卫生和动检耳标等进行综合治理,先后环保立案查处6件,城管调查45件,林政查处26件;结合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安排80余人设置11个泔水运输督查卡点,对养殖场所拉运泔水行为进行全天24小时堵卡,查扣车辆20余辆,处罚11万元。9月30日前,五华区已经完成禁养区内23家非法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并对畜禽粪污进行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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