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8/12/29 9:46:00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阅读数: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农牧民发奋图强,开拓创新全区七大农牧产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
经营体制改革释放了农牧业发展活力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率先进行农村牧区改革的省区之一,1979年内蒙古自治区就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全面推开并走在了全国前列。1984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农村牧区的土地承包期,由原来的不定期明确为“土地承包期15年”,建立和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解放发展了生产力,为实现粮食自给,解决温饱问题奠定坚实基础。1996年开始土地二轮承包,1998年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稳定完善了农村牧区的基本经营制度。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比全国提前3年全面取消了牧业税,2005年,比全国提前1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彻底解除了农牧民土地承包关系的税费负担。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新一轮改革。2017年,基本完成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2018年9月,基本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牧民的草场和承包地有了“身份证”,让农牧民吃上了“定心丸”。
今年以来,为实现农牧业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大力实施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动绿色兴农兴牧、质量兴农兴牧、品牌强农强牧,大力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牧区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带动了农牧业科技进步、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主要农作物良种率和家畜良种化率从改革初期的60%和29%提高到现在的98%和90%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5%,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2017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84元,是1978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31元的96倍。
三次突破性发展奠定了粮食大区地位
改革开放初期,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的发展滞后于粮食需求的增长。为此,198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把“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作为三项奋斗目标之一,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到1990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实现自给,结束了多年来吃粮靠调入的历史。
1992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产量突破1000万吨,开创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发展的新纪元。1996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500公斤以上,由全国第26位跃居为第3位。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为了全国十三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到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首次突破2000万吨关口,达到了2101万吨,进入全国前10位,每年可调出粮食1000万吨,成为全国六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力度,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实施了“节水增粮行动”,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农田达到4201万亩,为粮食持续稳产增产提供有力支持。2013年,粮食产量首次突破3000万吨大关,到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3000万吨以上,是国家名副其实的“粮仓”。
三次跨越式发展奠定了畜牧业大区地位
内蒙古自治区在牧区改革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1984年,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草场承包经营、牲畜作价归户”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养畜的“大锅饭”问题;1989年落实“双权一制”,解决了牲畜吃草的“大锅饭”问题,两次重大改革,初步形成了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发展的经营体制,促进了牲畜头数的快速增长。1989年全区牲畜总头数首次突破5000万头(只),1995年达到6065万头(只),比1978年增长了近2000万头(只),畜牧业跨越到数量快速增长阶段。
为解决靠天养畜的被动局面,1996年自治区党委提出“增草增畜,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建设型畜牧业,2005年,牲畜存栏量首次突破1亿头(只),2014年,牧区过冬畜折合羊单位暖棚面积达到每只1.1平方米,全区仔畜成活率达到98%以上,防灾减灾能力在全国五大牧区处于领先地位,畜牧业跨越到建设型发展阶段。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区深入推进养殖业结构调整,优势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集中度达到80%以上,奶牛、肉牛、肉羊、绒山羊等具有全国比较优势的畜产品产业带已经形成。实施牲畜“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标准化生产配套技术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牧区家庭牧场和农区标准化养殖已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要方式,畜牧业跨越到高质量发展阶段。
2017年,肉类总产量达到267.6万吨,是1978年的12.8倍;牛奶总产量达到693万吨,是1978年的95.7倍;畜牧业产值达到1200.56亿元,是1978年的142.6倍;占第一产业比重达42.7%。牛奶、羊肉、绒毛产量、草业均居全国首位,牛肉产量全国第三,具备每年稳定向区外调出500万吨牛奶、150万吨肉类的能力,全国1/4的羊肉、1/5的牛奶来自内蒙古,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是国家名副其实的“奶罐肉库”。
农畜产品加工业成为自治区第三大支柱产业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农畜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达到38家和583家,牛奶、羊肉、羊绒、葵花籽、杂粮杂豆等加工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乳业成为超千亿级产业;2017年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53.1亿元,比2006年增长166.8%,年均递增9.3%,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63%;蒙牛、蒙羊、蒙草、蒙稻等“蒙字号”品牌和锡林郭勒羊肉、科尔沁牛肉、河套小麦、河套瓜子、兴安盟大米、乌兰察布马铃薯、阿拉善双峰驼、鄂尔多斯(600295,股吧)绒山羊、通辽黄玉米、赤峰蔬菜小米、呼伦贝尔三河牛、乌海葡萄等区域公共品牌越树越亮,其中通辽黄玉米、科尔沁牛、乌兰察布马铃薯3个区域品牌价值超百亿元;有机农畜产品产量1251.5万吨,居全国首位。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逐渐受到全国消费者的青睐。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牧业生产保驾护航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从2011年起,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全区12个盟市和涉农涉牧旗县全部建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2个盟市级、93个旗县级检测机构获得批准建设,监管、检测人员达到4200多人。连续15年开展了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目前年定量检测农畜产品样品1.5万批次以上,速测筛查样品15万批次以上,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溯源查处。持续开展了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农资打假、追溯管理等工作,近5年来全区共出动农牧业综合执法人员23万余人次,查处假劣农药、兽药等农资案件4702件。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6%以上,未发生过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全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能力稳步提升
1984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草原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建设利用草原的地方性法规,目前已形成“一法两例两规章”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1983年,全国第一个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草原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健全,目前全区有草原执法机构107个,有效打击遏制了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自1982年以来,全面开展天然草地资源监测工作,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及畜牧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累计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资金455.6亿元,禁牧4.05亿亩,草畜平衡6.15亿亩,签订禁牧、草畜平衡责任状115万多份,每年有140多万户、490多万农牧民从该政策中受益。同时,为缓解天然草原压力、补充饲草料不足,内蒙古自治区每年人工种草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年均生产饲草500万吨。草原补奖政策和人工种草的实施,使天然草原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草原植被盖度达44%,恢复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水平。
实施农村牧区基础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基础建设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以来,累计投资1450多亿元,在全区4万多个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全面实施了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道硬化等工程,近140万户农牧民住进了美观大方、温暖舒适的新居;近400万农牧民和学校师生喝上了安全水;近万个嘎查村的农牧民走上了水泥路;新建标准化卫生室8200多所,230多万人领上了基本养老保险和高龄津贴。“走上水泥路,住上安全房,喝上干净水,看上放心病,领上养老金”在广大农村牧区变成了现实,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新时代,新气象,新征程,新作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发展中,内蒙古自治区将依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农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10大三年行动计划,锐意进取,扎实苦干,为农牧业强、农村牧区美、农牧民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