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9/2/13 9: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阅读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综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通报、解除疫区封锁信息,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和县(市、区)名单如下:
禁止调运生猪[不含疫情省非疫情县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6个):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
禁止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县(市、区)(7个):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兰州市七里河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