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畜牧家禽网 [ 请登录 ] [ 免费注册 ]
首页 | 郑重申明 | VIP服务 | 加入收藏 | 网址导航 | 农业网

畜牧家禽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9/7/12 9:47:00 来源: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 阅读数:

  河南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一部分:片猪肉》(GB/T  9959.1-2019)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现就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得剥皮、分割且应当明确标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得将屠宰的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加工成无皮片猪肉,不得将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加工成分部位分割猪肉。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应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商秩字〔2009〕11号)要求,分别在片猪肉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加盖“种猪”或“晚阉猪”标识印章。

  二、限期拆除有关剥皮、分割设施设备

  专营或兼营种猪屠宰的企业要于2019年9月30日前彻底拆除有关剥皮、分割设施设备。参与2019年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企业一律按浸烫、脱毛加工工艺标准验收。

  三、规范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要依法履行检疫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监督屠宰企业在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加盖“种猪”或“晚阉猪”标识印章,并在动物检疫证明上备注“种猪”或“晚阉猪”。对将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加工成无皮片猪肉或加工成分部位分割猪肉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四、加强非洲猪瘟风险评估监测

  自2019年7月起,按照《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屠宰场非洲猪瘟风险评估监测的通知》(豫防指〔2019〕10号)要求,全省所有专营或兼营种猪屠宰的企业纳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网点。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huhaonan

首页 打印 字体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
本站所用的字体,如果侵犯到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 service@agronet.com.cn,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