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09/12/31 16:07:00 来源:法制日报 阅读数:
“瘦肉精事件为何屡屡发生?”“猪肉价格为何越来越贵?”“私宰肉为何屡禁不止?”
针对这些问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酝酿对已经实施了三年多的《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为了体现开门立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部分人大代表日前到肉菜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与20多位猪肉档主进行了座谈,就条例的修改征求意见。
但是,在考察过程中却发现私宰肉屡禁不止、肉价居高不下的主因,竟然是由于中间商垄断市场———猪肉档主被迫高价进货,不卖私宰肉只能亏损;“问题肉”时常出现,竟然是“代宰制”惹的祸。
指定代理商被指人为制造垄断
“很多市场都被中间商垄断了,你不去找他们批发猪肉,根本就进不了市场。”有档主气愤地向人大代表反映。他说的这种情况,在广州市海珠区和白云区的一些菜市场特别突出。由于进价非常高昂,猪肉档档主按市场价来卖的话,几乎赚不了什么钱,甚至要亏本。所以,很多档主不得不卖注水的私宰肉。
一位李姓档主透露,如果直接从中间商拿肉,进价每斤10元,而零售卖价每斤8元,明显要亏损。如果档主自己去选猪,再委托代宰商代宰,一头猪可赚二三十元;如果将生猪自己送去屠宰场代宰,每头猪又可多赚几十元。
档主们反映,除了存在垄断问题外,政府的相关规定也不合理。根据规定,全广州只有六个肉联厂屠宰的肉可以供应广州市区的肉菜市场,而在郊区镇一级的肉联厂中,除了三家厂外,其他所有的镇级厂屠宰的猪肉都不能进入广州市区。“为何镇级肉联厂屠宰的猪肉在当地合格,而运到广州市区就不合格了呢?”
记者在调查比较了广州中心城区和番禺、增城等周边区域的猪肉零售价后发现,广州市中心区的市民买一斤肉,平均比周边区域贵三四块钱,猪肉零售价平均比周边区域高三成,最高差价甚至达到1倍。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价格差别这么大,主要原因是广州中心城区近半猪肉在流通环节遭遇垄断———众多肉档主只能购进指定代理商批发的肉,如有不从,就会受到“严惩”。
“中间商控制猪肉市场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控制‘种猪’批发;另一种模式是控制代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控制种猪批发的模式为例,所有的肉贩要进入市场,必须每天买一头中间商提供的高价放心猪,每头猪的价格比肉贩自己去拿生猪再到屠宰场屠宰的价格要高400至500元。因此,为了弥补购进高价放心猪带来的损失,许多肉档只好铤而走险卖私宰肉,以降低成本。控制代宰是中间商另一种垄断市场的模式。主要是收取比正常价高的代宰费。双重控制,让广州的肉价居高不下,不但市民不满意,也让猪肉档主们怨声载道。
巨大利益的驱使,竟然使猪肉经营出现“黑恶化”趋势。暴力殴打、持械阻挠也就成了中间商对付“不听话”档主惯用的手段。
代宰制出了问题“说不清”
据广州市工商局局长张建华介绍,从生猪出栏到市民买肉上桌,中间要经过多个环节。但是,目前广州生猪屠宰厂采取的“代宰制”模式,是由生猪产品经营者自选生猪,再委托屠宰厂加工。这种模式,导致屠宰企业、配送商、零售商之间的质量安全责任谁也说不清。同时还存在检测责任不清的问题,很多屠宰企业都提出,检测违禁药物等有害物质应该是农业部门的责任,但农业部门又认为法律已明确屠宰企业的肉品品质检验职责和规程,从而造成了出了问题不知道找谁的局面。
“经营业户选猪,一般喜欢挑瘦肉含量高的,质量安全问题很少考虑;而对于屠宰厂来说,生猪产品的好坏与他们的经营效益不直接挂钩,所以也难以落实安全把关责任;‘代宰制’还衍生出中间配送商,这群人凭借配送优势地位,容易垄断市场。”张建华说,因此,工商部门已经在考虑改革生猪屠宰经营模式,逐渐取消“代宰制”,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另外,他建议,在修改条例时应该进一步细化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规定,重点明确企业的检测职责,同时应对违禁药物含量检测的条款进行释法,进一步明确有关政府和企业的检测职责。
广州市白云区政协委员信力建指出,农业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认为,生猪屠宰厂作为农产品[13.86 2.36%]的加工者,应履行好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而屠宰厂认为,它代宰的只是受委托的产品,不是自有产品,屠宰厂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不能对不属于自己的物品进行检验检测。这里突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政府部门的权责要清晰,代宰和检疫两项工作应该分开,现在捆绑起来是不对的,也不利于管理。二是检验检疫部门已经使用了纳税人缴纳的税金,所提供的检验服务应该是免费的,不应该再加收检疫费用,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管理者应尽快完善经营模式
参加这次考察活动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张家祥告诉记者,形成目前的这种局面是有一根利益链条在作怪,必须打破垄断,否则这是一个难解的结。广州当初实行代宰制,本想减少批发商对市场的垄断,降低肉价,但实施几年来却发现猪肉市场的垄断更厉害了。因此,尽快改革生猪屠宰经营模式刻不容缓。
广东省政协委员李公明对记者说,从法制角度来看,只有政府管理部门具有法律授权的检疫合法性,其责任不容推卸,而其检测行为的效率与公平性则应受到第三方独立机构的监督。这种公共安全的检测责任不应由企业来承担,而且这种检测应该分别指向生猪、屠宰后的猪和市场上销售的猪,以严防不合格猪进入销售渠道。目前广州市场私宰肉如此猖獗,安全检测的巨大漏洞令人心惊,卫生安全检疫部门实在是难辞其咎。
“猪肉质量问题的监控和其他食品质量一样,应该明确区分生产者、加工者和销售者的责任。”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则认为,应尽快重新梳理、改进、完善猪肉的屠宰、销售机制。
有专家建议,国家应尽快对此进行立法规范,并出台相关的政策。比如,所有的肉类都由检疫部门统一抽检和病检,与屠宰环节不再有任何关系。这样,检疫部门仅需要对肉的质量负责,只要质量不通过就要受到惩罚。同时,必须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