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8/2 15:43:00 来源:四川在线 阅读数: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启动冻猪肉储备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称,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增强养殖户市场预期,我省启动了2万吨冻猪肉储备。省政府将视生猪市场价格变化,另行下达储备冻猪肉出库时间。
分两批储备,最低收购价不低于每吨16330元
7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启动冻猪肉储备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称,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增强养殖户市场预期,我省启动了2万吨冻猪肉储备。第一批入库时间截至7月30日。
分两批储备2万吨冻猪肉
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波动,我省启动了规模为2万吨(按分割肉折算活猪约90万头)的冻猪肉储备。拟分两批实施,分别在2010年7月30日和8月各入库1万吨,储存周期为6个月。对承担任务的地区,综合考虑2009年生猪存出栏量、52个生猪调出大县、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及大型冷库区域分布等因素,将两批冻猪肉储备任务分解下达到18个市、县(市)。
最低收购价不低于每吨16330元
省政府要求,承担冻猪肉储备任务的市、县(市)有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财政贴息补助、农发行封闭贷款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大中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具体承担冻猪肉储备。本次收储产品为冻猪分割肉,产品入库应是前30天内生产加工达到国家标准的分割冻猪瘦肉,内、外包装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收储底价在我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前一周的猪肉平均价以上,最低价格不低于中央第四批储备肉的入库价,即16330元/吨。
市、县财政负担承储企业利息和仓储费用补贴。对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市、县(除成都市全额自行负担外),省财政将参照中央储备肉有关费用补贴标准按利息和仓储费用的50%进行补贴,一次性预拨。对未完成任务的市、县,将通过预算扣回。
储备肉出库时间视市场变化而定
省政府要求,承储企业要建立冻猪肉储备台账,保证储备猪肉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户记账和挂牌明示,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信贷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商务部门负责对承储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省政府将视生猪市场价格变化,另行下达储备冻猪肉出库时间。其间,物价部门要加强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省政府要求各生猪调出大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县级冻猪肉储备,防止出现“卖猪难”和宰杀能繁母猪现象,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养殖户(场)补栏仔猪、购买饲料等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