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8/13 15:37: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确保即墨市夏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切实履行动物源性食品监管职责,通过对事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确保了2010年全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一、明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动物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供应、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要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的监控下,加强监督管理。分别与站所、乡镇政府及防疫员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与畜禽养殖场(户)、畜禽贩运户、生猪屠宰场、肉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餐馆)等签定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防疫安全责任。
二、加强防疫。切实搞好动物养殖环节的疫病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局领导下抓实动物基础免疫,特别是夏季免疫,重点抓好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完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长效机制、动物疫病的监测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进行科技宣传改变畜禽养殖方式,推行健康养殖。抓住灾后恢复畜牧业重建机会,发展现代畜牧业,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养殖小区和大户,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
三、加大投入品的监管。该局对辖区内的市场实行周查制度,每周都出动执法人员对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进行检查,经营手续是否合法,是否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是否经营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以及购销台帐是否记录祥实等。对违法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违法产品进行没收,当场拍照并销毀。
四、加大对养殖场用药情况的检查。做好使用兽药的登记工作,避免兽药残留,必须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兽药使用的登记制度,要求兽医及养殖人员必须对使用兽药的品种、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疗程或添加时间等进行登记,以备检查和溯源。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以使动物及产品没有兽药残留超标。严格标签外用药、严禁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和微量元素、添加剂的超标使用。
五、确保畜产品的屠宰加工质量。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杜绝私屠乱宰,全乡设立了动物屠宰场。屠宰场实行专人监管,对入场屠宰的动物必须搞好产地检疫证明的验证回收和宰前检疫工作,屠宰后严格把好检疫关,做到 “一猪一章二证”才能出场。加强对肉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肉品上市销售,监督屠宰场报检制度、消毒制度、登记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六、加强流通领域监管。检疫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障碍。要求检疫人员加强职责,严格执法,按规定的检验程序、方法和判定标准进行动物健康状况和动物产品状况的检查,实现动物的可溯源。
七、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兽药饲料生产者、养殖者和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全民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才能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标准和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和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化学物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