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9/7 14:52: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进入三秋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三十团切实加大生猪屠宰检验检疫“三关”确保猪肉上市质量安全。
一是严把生猪进场检验关。要求有固定人员做好每日生猪入场的检验交接工作,对进场的每头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严格查验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对进场生猪严格实施宰前检疫,发现皮肤发红、个体瘦小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测体温观察,对病猪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建立严格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销售的台帐,做到每头生猪的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清楚,有据可查。对病死猪实行“四不准”,即不准收购、不准入厂、不准宰杀、不准出售。对猪圈及周边环境要定期消毒,防止疫情发生。
二是严把生猪屠宰检验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确保检疫质量,凭《准宰通知书》屠宰加工。杜绝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场,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直至吊销屠宰资格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由肉检人员加盖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认真填写《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做到一猪一证。对检出的病害肉必须在场区内及时做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场,并对检出的病害肉处理做好《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切实做到对合格生猪产品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上市流通。
三是严把环境卫生关。要求清洁区和非清洁区要严格分开,厂区要绿化、美化、清洁。屠宰和肉检人员要衣帽整洁,刀具、器具要及时消毒。宰后的屠宰间要及时冲洗,做到人走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