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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用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 做好我县“生猪良种补贴”工作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9/10 13:40: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乐至县畜牧食品局紧扣活动主题,以“强农惠农”政策为契机,全力做好我县生猪良种补贴工作。9月3日上午9时,我局在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乐至县2010年生猪良种补贴管理工作”紧急会议。全县2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14个供精站负责人及县局畜牧股、生产科教股、政务服务股、财务股全体成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彭俊主持会议并就我县“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做重要强调,分管副局长赖自力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畜牧股股长宋良安、生产科教股股长李禄成分别在会上就该工作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做具体指导。

    会上,彭俊局长首先通报了8月25日农业部专家组在我县相邻安居区、三台县等地“飞行检查”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有关情况,同时通报了检查结果,并传达了省畜禽繁育改良总站站长刁运华、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兰明建、省畜牧食品局计财处处长赵勇分别在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彭局长强调,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是自2009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又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我们一定要用好该政策,全力做好我县生猪良种补贴各项工作,务必以农业部飞行检查标准为参照,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快速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供精站的监督管理,确保不能出现一例违规操作事件。总体要求:(1)供精站选址一定要科学标准,并一步到位。(2)供精站、点的确定要公开招投标,确定后必须进行公示。(3)供精站的制度要切实可行,实施方案要合理。(4)硬件设施、设备(显微镜、恒温冰箱等)必须配备齐全。(5)精液外包装应有产品标识,并标明品种、剂量、有效期等。(6)技术保障务必到位,以确保配种率和受胎率达85%以上。(7)记录、凭证必须真实、完整,严禁代签名。(8)指标分解要规范,应逐月完成全县指导性计划5.5万头目标。(9)制种费和配种服务费应彻底分开,制种费国家已补贴,只能由服务中心收取一定的配种服务费。(10)每月应定期对配种情况和结果进行公示,严禁制假冒领。下一步工作:(1)加速项目推进,抓紧完善建站、配种和公示等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督促供精站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加快配种进度,定期公示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确保质量。操作技术务必规范,品改率是确定省重点培育县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确保受胎率。(3)确保安全。进度与质量应两手抓,生产记录、发放记录、配种记录必须真实完整一致,不能出现一例制假冒领事件。(4)加快资金兑付进度。畜牧股、生产科教股、计财股应按照供精站建设情况及种公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以种公猪每头700元(能繁母猪每头400元)的补贴标准予以兑付。

    会议最后,分管副局长赖自力再次做了强调,他说,我县生猪良种补贴工作一是务必在宣传发动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给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干线会、服务窗口、专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项目政策家喻户晓,让母猪饲养户受益。二是务必在程序规范上狠下功夫,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报帐程序从登记、签字、公示、审批、拨付严格依照程序办理。精液发送程序:种公猪饲养、采精精液稀释、送精、发放登记准确,签字齐全。三是务必在履职和协同配合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生猪授精网络。供精站负责供精站建设、种公猪引进饲养管理、采精稀释、送精,保证合格的精液按时送达供精点;供精点(含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发放精液,做好登记并负责帮助不会人工授精的农户做好人工授精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宣传发动、监督管理、公示等工作;供精站、供精点、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高效运转的生猪人工授精网络。四是务必在提高生猪精液质量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生猪人工授精一次性配孕率。供精站要严格依照种公猪饲养管理、人工授精等技术操作规程办理,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服务中心)、供精点要充分利用设备检查精液质量,具体人工授精员要把握好配种时期,确保一次性配孕率达到85%以上。

    会议最后,彭局长要求各参会人员务必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用好国家政策,积极创先争优,做好我县生猪良种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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