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9/13 15:30: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保证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入九月份,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出动执法车辆64辆次,执法人员596人次,拉网式检查了10处定点屠宰场、170余处集贸市场和60余家超市的畜产品质量,查处违法案件6起,及时予以立案查办。
一、做好产地检疫。对出栏的畜禽由动物检疫人员到现场实施产地检疫,查验畜禽免疫证明,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发现有疫病的畜禽,按照规定实施销毁和消毒。同时,发动群众对擅自出售畜禽逃避检疫者进行举报,防止出现感染疫病的畜禽危害人体健康的事故发生。
二、搞好定点检疫。要求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的检疫人员,每天提前半小时到达屠宰场,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场屠宰的生猪凭产地检疫人员出具的检疫证明,经检疫人员查证验物相符后,方可进入待宰间。对屠宰的生猪实施宰前检疫,进行宰后检验,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按规定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严禁出场,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市场督查。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畜产品经营单位和业户必须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和当日有效的检疫证明方可进行销售。对手续不全的上市畜产品,按照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上可追溯到养殖、出栏和屠宰加工环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