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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六举措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9/17 14:27: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落实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日照市畜牧兽医局进行研究部署,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竭力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探索整治新路,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做好问题乳粉查处工作,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

截止目前,我市全面完成辖区内每一个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普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期间,检查组还分头召集有关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进行座谈,严格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做到定人、定场、定时跟踪,严格监管,切实把生鲜乳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制度保障

建立奶站巡查制度,对辖区内的奶站每月进行2次常规巡查,监督其按照相关条例、规范、标准及制度安全生产;建立生鲜乳生产和收购情况月报表制度与奶业运行基本情况调查报表制度,规定每月15日前上报市局奶站的有关业务情况。这两项制度的建立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和可追溯机制。

三、落实措施,规范管理

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奶站专项整治,结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条例》,按照农业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对奶站的主体资格、基础设施、机械设备、质量检测、人员要求、操作规范、卫生条件及生鲜乳收购许可等方面进行了缜密督查,督导生鲜乳收购站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同时查验“三项档案”记录,敦促生鲜乳收购站加强自身管理和质量监控。

强化奶牛生产环节的管理。对全市备案奶牛养殖场区逐个查验,督促奶牛养殖场按照《条例》规定健全养殖生产、饲料兽药使用、防疫消毒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养殖档案,引导奶农参照有关规程科学饲养,确保生鲜乳符合国家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量化分解落实到场到户。

一是完善奶牛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投入品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生鲜乳质量规范,检查农业部《生鲜乳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使用情况及休药期、弃奶期的规定,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的质量安全;三是重申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工作,积极实施奶站规范化建设,根据奶站现场审验评分标准,完善奶站各项原始记录;四是严格规范奶牛调运行为,要求养殖户从外地调购奶牛严格执行调入前备案(跨省调运种畜禽和乳用动物事先审批)、调入后报验和隔离检疫制度,坚决杜绝由风险地区调购奶牛行为;五是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并凭证销售生鲜乳。

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严查“三无”饲料产品,加强养殖场户自配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养殖场户饲料质量安全意识。对 “四无”(无生产许可、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准和标签、无营业执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已获资格但达不到规定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督促饲料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制度,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区县与奶牛养殖户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真正把生产者放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高度,增强奶牛养殖户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四、加大力度,严格抽检

加大抽检力度,把生鲜乳检测纳入我市疫病预防与控制检测中心的常规监测范围,重点检测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质,同时对生鲜乳中的菌落总数、抗生素残留等进行同检,以筛查我市生鲜乳初始质量。

五、畅通信息,舆论引导

集中检查期间,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本辖区内奶业生产情况、生鲜乳质量状况以及本周监督检查的书面情况报区县动监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切断问题奶源;各区县每周末报送生鲜乳质量安全处理报告及集中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重要问题即时报送,建立动态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同时,重要信息及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官方网站或畜牧简报的形式及时发布,做到信息公开,以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势。

六、采取措施,稳定发展

在专项检查的同时着力加强奶牛布病、结核病等疫病监测和养殖场(小区)的防疫监管,关注生鲜乳生产,倾听奶农呼声,千方百计帮助奶农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协调生产销售衔接工作,维护我市奶业发展大局,促进区域性奶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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