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12/1 13:50:00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1、各超市、卖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节日期间不得开展任何低价肉促销活动。
2、凡具有连锁经营网点的冷鲜肉经销企业,必须按正常日供应量的3-5倍提前做好供应储备,并正常投放市场。
3、在市场供应有可能出现断档、脱销情况时,由商务部门确定并组织定点供应企业统一收购冷冻市场、畜禽加工厂和副食品储存冷库的各类替代品,并有计划地投放市场。
4、当市场供应有可能出现断档、脱销情况时,全市圈存生猪一律停止外调,农林部门不再出具《动物产品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输车船消毒证明》。由商务部门组织定点屠宰场按政策保护价统一收购。
5、当市场供应有可能出现断档、脱销情况时,凡进入苏州市范围进行批发交易的鲜、冻猪肉和猪副产品一律由商务部门确定的定点供应企业进行收购后投放市场。
6、在苏州市内储备的国家储备肉由苏州市商务局商调。
7、大中院校、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按市政府规定的办法优先保障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