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畜牧家禽网 [ 请登录 ] [ 免费注册 ]
首页 | 郑重申明 | VIP服务 | 加入收藏 | 网址导航 | 农业网

畜牧家禽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兰溪: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兰溪: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2/14 8:57: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近日,兰溪市结合当前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意见》。

      目前,兰溪各镇乡(街道)生猪屠宰管理中还存在职责不明,生猪屠宰场过多,屠宰、检疫、肉品流通和市场管理不够规范等现象,群众的食肉安全还得不到有效保障。根据该《意见》,生猪屠宰管理主要包括定点屠宰场(点)管理、屠工(屠商)及屠宰管理、检疫检验管理、市场销售管理等。《意见》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实行属地管理,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经营染疫、病死或未经检疫生猪的,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等生猪屠宰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意见》还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或在农贸市场(超市)从事生猪肉品销售的人员,即屠工(屠商)需持有市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按规定每年复检合格。《意见》还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cxj

首页 打印 字体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
本站所用的字体,如果侵犯到您的版权,请告知我们 service@agronet.com.cn,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