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2/15 10:52: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14日,人民网海南视窗报道了“儋州200多名农户贷款养兔陷入困境一事”,引起了广大网友和儋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2月14日,儋州市相关部门及当事的海南椰x农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向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详细介绍了此事的相关情况。
养兔子系政府引进项目
海南椰x农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女士向记者讲述了饲养东坡玉兔这一项目进入儋州的来龙去脉。黄女士称,自己从2000年就开始在海南养兔,积累了不少的养兔技术和经验。2009年,在儋州市相关部门的牵线搭桥之下,她开始在儋州采取“公司+农户+银行+财政”的模式发展养兔业。
黄女士说,当初的设想是公司将少资金、缺技术、有养殖热情的农户组成统一体,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农户只承担饲养风险。
“我们帮助农户在银行取得了3万元的小额信贷,还争取到了政府贴息,然后等农户养兔之后再给我们收购。”黄女士说,农户卖兔子的所得采取4:3:3进行分成,即40%作为农户的流动资金采用现金的方式发放到农户手中,30%专款专用,作为农户购买饲料的资金,剩余的30%用于偿还银行的小额贷款。
公司称农户存在违约行为
“刚开始我们和农户的合作很顺利,但后来我们发现,有农户违反合同规定,私自将兔子拿到市场上去卖。”黄女士告诉记者,一开始众农户养兔的积极性很高,由于公司的收购价高于市场价,所以他们给公司送兔子的积极性也很高,一般都是将兔子全部送给公司收购。
黄女士说,2010年9月份时,因为大多数农户的兔子养得比较好,兔子数量比较多,而不少农户用于购买饲料的小额信贷资金已经用完,为了不让农户的兔子“断粮”,她决定将饲料赊欠给这些农户,即这些农户只要登记姓名和数量,就可以在公司领取饲料。“当时我想兔子既然养得不错,到时候他们卖了兔子就可以给我还钱了,但我绝对想不到后面会发生那样的事。”
2010年11月份,黄女士收到了一条来自一位农户的短信,称有部分村民违反合同私自将兔子拿到市场上去卖,“因为合同明文规定,兔子只能给公司收购,不能私自拿到市场上去卖,如果被发现的话,公司有权对农户进行罚款。”黄女士说,她收到这条信息之后,就开始留意兔子的收购量,发现11月份的收购量确实减少了很多。
“发现这一问题后,我就给这些农户发通知,告诉私自卖兔是违约行为,希望他们停止这样的行为。”黄女士说,令她始料不及的是,通知发下去之后,私自卖兔的行为反而更加严重了,“一开始他们还是交给公司80只,自己卖20只,但后来因为市场上兔子特别好卖,他们就交给公司20只,自己到市场上卖80只。”
农户拖欠公司饲料款?
既然兔子的市场价低于公司的收购价,为何农民还要将兔子贱价拿到市场上去销售呢?
黄女士表示,虽然公司的收购价略高于市场价,但如果将兔子交给公司,农户只能拿到40%的现款,剩余的钱要用来还饲料钱和银行贷款,但如果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话,就算价格低了一些,但拿到手中的现款也会多很多。
农户私自卖兔的行为多了,公司收购上来的兔子就少很多,这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收益,再加上从2010年9月份起,到2011年1月份,众农户在公司赊欠饲料的数额已经达到99万多元,所以黄女士决定,自2011年1月22日起,停止向农户赊饲料,如果养殖户需要饲料,则要用现金或者刷卡的方式购买,这激起了众多农户的强烈不满,而这也正是双方矛盾的焦点。
“因为农户不把兔子交给我们,再加上欠了那么多的饲料款,我们实在是没有钱再继续给他们赊饲料了。”黄女士说。
目前,为了不让农户的兔子“断粮”,黄女士在东成镇找了一名私人老板,采取代销的方式,向众农户提供饲料。
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各方解决此事
2月14日,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和东成镇相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存在部分养殖户私自卖兔的现象,但由于养殖户数量众多,对这一块的监管很难,“如果养殖户想私自卖兔子的话,他半夜都可以拉出去卖,这样就很难监管了。”东成镇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这一情况,他们多次对养殖户进行宣传教育,希望养殖户按合同办事,将兔子交给公司。
“从长远考虑,按照合同办事肯定是对各方都有好处的。”东成镇相关负责人说。
儋州市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儋州市的主要领导都很重视此事,而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此事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协调工作。
下一步,儋州市相关部门将召集公司、农户、银行等各方代表一起,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协调解决此事,以期寻找到一个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
人民网海南视窗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