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3/17 9:33:00 来源:新华报业网 阅读数:
获悉有问题猪肉流入我省南京市场的情况后,3月15日上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召集专题会议,组织省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和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题研究,决定立即对南京市场的生猪和市售猪肉开展以“瘦肉精”项目为主的抽检,立即对市场猪肉采取监控措施,立即停止宰杀来自媒体曝光的生猪产地的生猪、暂停有关收费并先行圈养,以便进一步调查。
省有关部门和南京市迅速落实会议精神。3月15日下午,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加强“瘦肉精”猪肉清查的紧急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清查源自媒体曝光的生猪产地的疑似问题猪肉,同时会同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省农委组织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南京市沙洲兴旺屠宰场抽检了来自河南孟州等地的生猪猪尿20批次,“瘦肉精”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在浦口区临江屠宰场抽检了来自河南西华县等地的生猪猪尿5批次,“瘦肉精”检测结果为阴性。省卫生厅组织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南京市场采集猪肉及内脏样品共24份,经检测,5份来自南京沙洲兴旺屠宰场的猪肉及内脏样品为阳性,其它结果均为阴性。南京市食安办在南京市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有疑似问题的猪肉采取了下架、封存措施,并停止疑似问题存栏生猪宰杀、采样检测。同时,暂停从疑似问题生猪来源地采购生猪,暂停销售河南双汇牌肉制品,积极做好市场肉食品供应,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南京市沙洲兴旺屠宰场和临江屠宰场检疫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南京市建邺区沙洲兽医站、浦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向沙洲兴旺屠宰场、临江屠宰场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根据《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动物检疫员主要负责查验进场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并对动物屠宰过程实施检疫,对没有发现规定的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据对上述两家屠宰场生猪入场记录进行查验,全部附有检疫证明,并佩戴耳标。另据调查,两个区的动物检疫部门在沙洲兴旺屠宰场、临江屠宰场的检疫收费均按苏价费联〔1993〕21号、宁价费〔2004〕091号文件规定执行,实际收取生猪屠宰检疫费每头4元。
省食安办于3月16日下午再次召集省有关部门和南京市食安办进行会商,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强化生猪生产、调运、屠宰、销售全过程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猪肉及其制品的质量安全。对检出的问题生猪、猪肉及猪肉制品,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