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4/8 9:25:00 来源:江南都市报 阅读数:
屠工家里的4头生猪遭人投剧毒农药致死,屠工不甘心损失“猪钱”,竟欲将4头“毒猪”推向市场。其中,两头“毒猪”被人收购,并被“改造”成近200公斤的猪肉等待上市销售。“这些‘毒猪肉’含有剧毒,可以说比含瘦肉精的‘健美猪’还可怕!”昨日,奉新县工商局冯川分局的工商执法人员谈及此事时感叹道,幸亏工商部门及时接到举报将“毒猪肉”查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3月26日,奉新县干洲镇三溪村屠工陈某某家里4头生猪被人投以剧毒农药“呋喃丹”。陈某某为了减少损失,将这4头含有剧毒农药的生猪放血宰杀,打算自己在三溪村销两头,余下两头共计199公斤则由猪贩子刘某某运至奉新县城销售。当日,刘某某将两头“毒猪”销给奉新县城东门市场的屠工闵某某、刘某、钟某某、温某某等4人。随后,闵某某等人将“毒猪”运至县城定点屠宰场“县食品公司”,要求加工,被拒绝后,闵某某等人私自将“毒猪”大卸八块,加工后将“毒猪肉”放在东门市场一个店内,准备第二天销售。次日一大早,奉新县工商局冯川分局接到举报后,考虑到事情重大,立即向县工商局上报,同时组织多名工商执法人员赶往东门市场,及时查获已加工好的“毒猪肉”。之后,在奉新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找到卖猪的屠工陈某某,将其放在家里准备在本村销售的两头“毒猪”截下。为避免“毒猪肉”再次流入市场,工商执法人员将所有的“毒猪肉”销毁。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陈某某、刘某某、闵某某等6人的行为有很大的危害性,但鉴于“毒猪肉”进入市场前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后果,当地公安部门对6人进行了训诫,并处以经济处罚。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呋喃丹”是一种氨基甲酸酯农药,毒性非常大,其毒性不会因食物的烹调而降低。人食用后,很快会出现中毒症状,如果食用量稍大,就会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