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4/18 16:50:00 来源:畜禽健康养殖网 阅读数:
一是严格产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等行为。规范产地检疫,对出栏的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指定点实施检疫,严禁“隔山开证”,加强屠宰场检疫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操作,做到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工作。同时对每批到屠宰场的生猪按一定比例实施违禁药物的检测工作。加强屠宰场和生猪调运户的监督监管,召集全市各屠宰场企业负责人和调运户会议,强调生猪调运和宰前“瘦肉精”检测的重要性,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是加强流通防疫监管,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继续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的备案,报验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出力度,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一季度,义南、义北两所共检疫调入调入生猪14.64万头,山羊1.08万只,牛378头;鸽子4000羽;冷冻畜禽产品1314.97吨。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2.67万头,山羊1.81万只,家禽119.57万羽。检测生猪尿样8943次,合格率达100%。
三是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要求各镇(街)建立病死畜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规模场所化尸池的建设,严厉打击贩卖、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