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4/27 15:26:00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阅读数:
根据农质安函[2011]52号《关于加强获证生猪和猪肉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2011年3月23日-28日,婺城区农林局质监科、婺城区畜牧兽医局、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对婺城区已经获证的金华市牧园养殖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盛泰猪场、金华市一帆养殖场、金华市华源牧业有限公司、金华市竹马牧业有限公司、浙江金帆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金华市金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婺江畜禽养殖场等10家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进行现场检查。4月14日,又组织对金华家农两头乌种猪场、金华市中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殖基地进行第二次检查。主要检查获证单位养殖基地的生产记录、饲料使用及库存情况、兽药使用及库存情况。检查发现,10家获证单位养殖基地生产记录齐全,饲料和兽药使用符合规范。共监测尿样66头份,其中盐酸克伦特罗61头份、莱克多巴胺5头份,未发现阳性。
今后,婺城区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了解并协助获证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指导,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鼓励相关企业与经销商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引导获证单位标准化生产、全程管理和规范标识使用,从而更好的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