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5/4 9:49:00 来源:株洲日报 阅读数:
事件回放:根据规定,城区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必须来源于城区定点屠宰厂(场)。记者调查发现,违规屠宰场仍在经营,大量乡镇肉补了检疫章往城区跑,城区有近一半的肉并非来自城区定点屠宰场。之后,市定点屠宰办公室、工商、动检等部门承诺将加强联动执法,规范城区猪肉市场。
近日,记者再次回访发现,三三一附近一家违规屠宰场仍在作业,仍有大量乡镇猪肉补章后销往城区。
记者了解到,4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检查小组来株洲检查时,该违规屠宰场暂停了2天,将猪转移到其他正规定点屠宰场进行待宰。过后,该屠宰场又继续违规宰杀,加盖乡镇猪肉专用的检疫章销往城区。此外,乡镇猪肉补章后仍源源不断地进入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和集体用餐单位。
市定点屠宰办主任易家贵表示,近期开展了执法和巡查行动,也多次督促上述违规屠宰场进行整改,目前三三一附近这家屠宰场将与五里墩乡定点屠宰场合并,至于乡镇猪肉进城区市场的问题,的确还存在(特别是河西),希望工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猪肉市场整治联合执法队的一位工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按照株洲市定点屠宰条例,城区市场销售猪肉必须有两证两章,但因为当前补章后乡镇猪肉(无两证两章)进城规模大,查处难度比较大,遇到很大阻力。
此外,工商部门也曾表示,那些补章的乡镇猪肉就是进城的,动检部门不应该对这些猪肉补章。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董艳德说:“猪肉市场管理,就是要各司其职,我们根据动物防疫法,只要是对外销售的猪肉,要求有宰必检。而株洲动检部门首创对乡镇猪肉盖红色章的做法,就是为了让工商部门容易区别,他们应加强监管,不能怪动检部门。”
对于乡镇猪肉补章包月交费的问题,董艳德解释说,动检检疫费是按政策收取,但为了防止乡镇动检人员贪污检疫费,才不得已实施如此办法:根据每月检疫猪肉数量情况,让动检员每月定额上交一定检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