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5/31 9:18:00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阅读数: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崂山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划定家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为:中韩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北宅街道办事处石岭子以南区域及崂山水库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域;禁养区范围之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
按照规定,禁养区内禁止家畜养殖,禁养区内现有的家畜养殖场(户)必须于2011年6月9日前自行搬迁、关闭、拆除;限养区内不得新增家畜养殖场(户),现有家畜养殖场(户)必须于2011年6月5日前依法到农林、环保、土地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达不到审批条件的,必须于2011年6月9日前搬迁、关闭、拆除。逾期不执行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