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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未检生猪一律不准卖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6/14 8:54:00 来源:信息时报 阅读数: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要求,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已下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将从本月起至明年2月对“瘦肉精”专项整治。其中,未经检验、检疫、检测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销售私宰肉的市场及经营者依法严厉查处,并采取强制手段退市,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市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

  未检生猪一律不得卖

  据悉,此次整治将以生猪和猪肉为重点,采取大规模、全方位、多环节、拉网式排查,严禁屠宰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完善生猪流通、屠宰、加工和猪肉流通等环节的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广州市民吃上“放心肉”。整治重点一是牲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厂(场)、肉品经营企业(包括肉品配送、外来肉、分割肉切配企业)和肉菜(农贸)市场、超市及其肉品经营者,二是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宰窝点。

  “整治中,我们将以检验、检疫、准入为核心,未经检验、检疫、检测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市工商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禁牲畜经营者在市场内经销病、死或没有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及经检疫、检测不合格的牲畜。

  私宰肉一发现强制退市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012年2月,在严把质量关上,将让工商分局、工商所充分利用检测车和检测箱对辖区内农贸(肉菜)市场、超市和肉品经营店档的生猪产品开展快速检测,一旦发现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肉品,必须依法查扣和无害化处理,并追溯源头。”该负责人表示,对销售私宰肉的市场及经营者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采取强制手段实行严格退市,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市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w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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