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6/23 14:04:00 来源:东南网 阅读数:
“十二五”期间,福建农业污染源将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畜禽养殖业成农业污染减排和水污染物减排的主攻方向。
今天下午,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厅获悉,2011年福建农业减排的目标是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度减少5%以上。福建省“十二五”的农业减排任务是,到2015年,全省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围绕这两个目标,各地农业部门将围绕“养多少、养哪里、怎么养、怎么治”等重点环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养殖总量将被控制。各地将根据辖区环境容量、满足基本供应、稳定市场物价、防控外来疫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各设区市政府确定的养殖发展规划,控制好辖区养殖总量。
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六江两溪”干流两岸1公里范围内严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关闭。禁建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已有养殖场经整治仍未达标排放的一律拆除;可养区经环评审批,布局建设畜禽养殖场,也要达标排放。
2011年底前,各市、县(区)改进养殖方式或者进行全过程综合治理的养殖数量(头/只数),应占当地养殖总量(头/只数)的30%以上。所有不属于拆迁关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在充分考虑生物安全与环境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生态种养、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所生产的废物、废水经处理后完全进入农田利用。对于不能改进养殖方式的,限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
此外,各地市还将从方式转变和科学种植方面给予引导,推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整合“小而散”的养殖户,实现方式上转变,促进我省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