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7/22 15:18:0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阅读数:
“自《拉萨市畜禽新增出栏补贴实施方案》出台后,拉萨市人民政府从2009年起对畜禽养殖户新增出栏给予适当的出栏补贴政策,增加了我们的收入,特此写信感谢政府的好政策。”当雄县牧民索多在畜禽新增补贴实施后,高兴地给领导信箱留言。
记者从拉萨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为了增加拉萨市畜禽(生猪、肉鸡、肉鸭)出栏数量,按照拉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指导方针,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畜禽新增出栏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养殖户在上半年生猪、肉鸡、肉鸭出栏数的基础上,每新增出栏一头生猪补贴100元、一只肉鸡补贴10元、一只肉鸭补贴5元。通过此项惠农政策不仅可以促进畜禽规模化养殖进程,满足拉萨市场对畜禽产品的需求,而且可以增加农牧民收入。
拉萨市财政局表示,在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及时依据拉萨市农牧局确定的年度新增出栏任务,财政每年专门在支农专项预算中安排畜禽新增出栏补贴。
相关链接:关于《拉萨市畜禽新增出栏补贴实施方案》的监督管理办法:乡、村负责人要对出栏的养殖户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出栏档案,及时核实出栏数量,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各县审计和纪检部门要进行监督,力求不漏报、不虚报。各县农牧局、财政局成立工作组对出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确认出栏数据无误的基础上及时将出栏数据上报到拉萨市农牧局、财政局,年底由市农牧局和财政局统一组织检查,确认出栏数据无误后,将按各县实际完成出栏数下拨补贴资金,兑现给农牧民。在工作中,如果发现有虚报、漏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收回该县全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