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8/5 15:56:00 来源:南宁晚报 阅读数:
举报一头重量在50公斤以上的私宰生猪,举报者可获自治区和南宁市共100元或以上奖励。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商务局获悉,南宁市从7月底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和提供生猪私屠滥宰线索将获资金奖励。
据悉,南宁市将从养殖、收购、贩运、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查找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集中精力进行治理整顿。以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类加工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快餐店和烧卤店为重点单位,严肃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肉品行为。以高新区、江南区、兴宁区、西乡塘区等生猪私宰高发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猪私宰窝点。
目前,南宁市成立了南宁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水产畜牧兽医、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将从家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整治。
群众可拨打“12312”、“12315”、“12365”等电话举行投诉举报。根据南宁市目前的奖励办法,举报和提供生猪私屠滥宰线索并经商务主管部门查证核实,以重量在50公斤以上为一头,每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元。为了拓宽线索来源,南宁市还将提高举报投诉奖金。
另外,根据自治区商务厅7月份制定出台的《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办法》,广西已安排100万元专项举报奖励资金。根据该奖励办法,举报和提供生猪私屠滥宰线索并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查证核实,以重量在50公斤以上为一头,每头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元,每次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元。举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举报人直接向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人举报后,执法队伍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核实、查处,并要在24小时内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人,按规定核发举报奖励资金。
“这就意味着在南宁市举报一头50公斤以上的私宰生猪,将获得南宁市和自治区共100元的举报奖励。”南宁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南宁市新的奖励标准出台,举报奖金还可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