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8/15 16:09:00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阅读数:
生猪收购、屠宰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牛收购、屠宰环节的监管,宜丰县畜牧水产局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张贴通知,加强宣传。在各定点屠宰场醒目处张贴通知,宣传牛收购屠宰环节中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
二、报检制度,严格执行。向每位牛贩运户及屠工发放报检卡,各牛贩运户及屠工收购牛时,必须到当地动物防疫检疫部门报检,经养殖所在地检疫人员现场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疫证明,运输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才能收购和运输。
三、定点屠宰,凭证入场。必须凭产地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才能进厂待宰。
四、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者,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对货主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若收购、运输、屠宰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耕牛(肉牛)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责令货主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外,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造成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