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9/5 14:11:00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的通知,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持续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
《意见》包括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做强良种体系、落实扶持政策、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强化免疫、做好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产业信贷支持、强化市场调控监管、加强市场预警、科学规划畜牧业用地、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内容。
《意见》强调,要加快生猪生产方式转变,强力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要做牢做强生猪良种体系,提高生猪生产能力;要创新机制,加大对生猪产业信贷支持。省政府在投入1亿元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扶持专项资金基础上,从2012年起至“十二五”末再适当增加一定资金,支持养殖大户、合作社等新建和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支持大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自建标准化养殖基地,推进养殖、加工、市场一体化进程;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保护生产者积极性。落实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能繁母猪100元补贴政策,完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