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9/8 9:06:00 来源:遂宁日报 阅读数:
根据要求,县(区)原则上只设立1家A类生猪定点厂(场),最多不超过2家(射洪县不超过3家);乡镇设置1个B类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在中心场镇的定点屠宰企业要对原已撤乡屠宰点的生猪实行代宰,并对该区域内的猪肉流通实行配送、供应。全市建立市城区、县城区、乡镇集镇三级生猪定点屠宰框架。到2013年底,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由目前的203家减少到168家(其中A类12家,B类156家);到2015年底,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减少到121家左右(其中A类12家,B类109家),整体压缩比例达到40.4%。
记者6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印发了《遂宁市生猪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规划(2011—2015)》的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全市生猪屠宰场所布局,进一步减少小型屠宰点数量。截至2015年底,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减少到121家左右,整体压缩比例达到40.4%,在全市逐步形成生猪屠宰加工结构合理、布局优化格局。
建立三级生猪定点屠宰框架
到2015年屠宰点压缩四成
据悉,全市生猪屠宰场所布局市城区及各区县将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一规划和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
根据要求,县(区)原则上只设立1家A类生猪定点厂(场),最多不超过2家(射洪县不超过3家);乡镇设置1个B类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在中心场镇的定点屠宰企业要对原已撤乡屠宰点的生猪实行代宰,并对该区域内的猪肉流通实行配送、供应。全市建立市城区、县城区、乡镇集镇三级生猪定点屠宰框架。到2013年底,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由目前的203家减少到168家(其中A类12家,B类156家);到2015年底,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减少到121家左右(其中A类12家,B类109家),整体压缩比例达到40.4%。
现有符合标准的重新认证
新建屠宰点要提供环评资料
根据要求,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需要按程序重新确认。符合法规但是不达标的屠宰点要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予以保留并按程序重新确认。凡是需要整改的屠宰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屠宰活动。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坚决关、停、并、转,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必须严格审批程序。申请人除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及说明文件(申请设立小型屠宰场点的,同时提交拟供应市场范围的申请)等资料外,还要提供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