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1/17 9:12:00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阅读数:
近日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获悉,2011年农业部国家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巴彦淖尔市不同季节、不同产地的动物产品随机抽样120批次,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监察所随机采样181批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这一结果表明,巴彦淖尔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受住了农业部和自治区的考验,为打造质量安全可靠、绿色的巴彦淖尔羊肉品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提升巴彦淖尔市畜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创造了条件。
据介绍,2011年巴彦淖尔市肉羊饲养量达1700万只,出栏850万只,羊肉产量达14万吨,其中销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8万多吨;2011年7月~9月,全市供给上海世界游泳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运会羊肉产品达1500多吨。巴彦淖尔市已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的肉羊饲养、育肥、加工、交易集散地和四季均衡肉羊饲养基地之一。
长期以来,巴彦淖尔市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疫监管体系,通过加强产地检疫,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对兽药使用、疫病防控、饲草料投入实行登记备案,从源头保证动物养殖健康安全;加强屠宰检疫,进场屠宰的动物必须标证齐全、登记备案,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快速抽检,经过严格的同步检疫合格后才可以出场销售;加强流通监管,严格实施报批报检和隔离制度;加强兽药监管,严禁使用、销售违禁兽药,实行休药期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动物饲养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可追溯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多措并举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