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3/19 11:56:00 来源:丽水网 阅读数:
近日,县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发文下达了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要求对散养户实行以“一折(卡)通”的形式及时把补贴资金兑付到户,规模养殖场到县畜牧兽医局领取,确保专款专用,真正让养殖户切实感受到母猪补贴带来的实惠。
根据《2011年浙江省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相继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利用半个月时间,对所有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经产能繁母猪进行了调查核实,建立母猪户、母猪数、标识记录等基础资料档案,同时,按规定程序公示,做到见猪、见人、见标、见榜,以免漏统虚统,确保应补尽补。
此次能繁母猪补贴发放标准为每头1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县财政按8:2承担,经省级农业部门审定,我县符合补助标准的存栏经产能繁母猪为1377头,补助资金13.77万元。该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对提高畲乡农民养猪积极性,促进全县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