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3/23 9:15:00 来源:太原日报 阅读数:
3月20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省物价局、省商务厅《关于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加工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市物价局依照“以收定支、略有盈利”的作价原则,制定了太原市猪、羊、牛定点屠宰加工费标准。新标准执行期为一年。
相关屠宰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对猪、羊、牛进行屠宰加工和肉品品质检验后,方可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屠宰加工费。收费标准为:猪每头30元、羊每只30元、牛每头100元。我市实行定点屠宰加工收费企业,除以下所列19家定点屠宰加工收费企业外,未经市价格部门审核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作为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收费企业进行收费。同时,屠宰企业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用户的监督和价格部门检查。
19家太原市定点屠宰加工收费企业为:太原田和食品集团肉类联合加工第一分公司、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尖草坪区晋汾生猪定点屠宰厂、太原市富荣华峪屠宰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区金胜生猪定点屠宰厂、太原市东企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市牛羊肉类加工厂、太原永明屠宰场、清徐县南云支张建国生猪定点屠宰场、山西兴业绿源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古交市食品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古交市龙兴生猪定点屠宰厂、古交市浩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梭峪生猪定点屠宰厂、古交市金海畜禽水产有限公司马兰生猪定点屠宰场、阳曲县宝盈生猪定点屠宰厂、阳曲县大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阳曲县高村乡生猪定点屠宰场、阳曲县泥屯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娄烦县生猪定点屠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