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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生猪屠宰场所让企业有知情权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4/6 9:26: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按照《黑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黑商联[2012]6号文件的要求,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审核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抢先抓早,印发了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和紧急温馨提示,有的企业电话不通,窗口工作人员就上门服务,截至日前,市辖区龙运等10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收到这次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相关信息,并紧急提示自查日期为2012年4月5月至2012年4月15日,限期整改日期,2012年6月至7月20日前,7月31日,全省完成审核清理工作。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做为强制性标准和准入条件,通过审核清理工作坚决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届时市畜牧兽医局有关部门及专家按7号令要求,实地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让企业有知行权,同时告知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严格自查,果断整改,不走过场, 认真承担社会责任,以合格的标准接受省及国家有部门的检查和验收,规范其防疫行为,保护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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