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4/13 9:29: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部、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今年开始,启动奶牛结核杆菌病和布鲁氏菌病(简称“两病”)净化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净化目标
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扎实推进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净化工作,每年对全区所有存栏奶牛和新引进奶牛进行“两病”普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完善补贴政策,坚决淘汰已查出的阳性病牛,最终达到“两病”净化标准。严格对引进奶牛检疫把关,推行《奶牛“两病”净化合格证制度》,建立净化长效机制,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二、净化程序
1、普查。对全区所有存栏奶牛和新引进奶牛进行“两病”普查,登记造册。监测、普查技术工作由夷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普查阳性血样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检,复检阳性的,统一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确诊。
2、淘汰病牛。对所有阳性病牛进行强制淘汰,进行无害化处理。淘汰补助资金申请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资金支持,并纳入奶牛政策性保险支持范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培训阶段(2012年1-8月)。召开奶牛“两病”净化工作动员会,对净化工作人员以及奶牛兽医技术人员和奶牛养殖场养殖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动员。
第二阶段:监测普查阶段(每年3-4月和9-10月)。成立技术专班,对全区奶牛进行采血、检测、照相等普查、建档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扑杀、无害化处理阶段(每年11-12月)。对“两病”检测确诊为阳性奶牛进行价格评估;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焚烧深埋)。
第四阶段:总结、归档阶段(2014年1-10月)。对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进行总结,对所扑杀的阳性奶牛进行归档上报,申请补贴资金。
第五阶段:净化阶段。再用1-2年的时间巩固建立长效的净化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奶牛“两病”净化落到实处,区畜牧兽医局成立实施奶牛“两病”净化计划领导小组,由局长鲁秉格任组长,副局长、总畜牧师韩永佩任副组长,高斌章、余波、赵波、周家喜、谭永龙、余亚军、纪雯雯任成员。
2、加强奶牛档案管理。对所有存栏奶牛进行档案管理,登记存档;对奶牛健康状况及日常饲养状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鲜奶安全。
3、加强检疫监督。各地在引进奶牛时,必须严格外引奶牛申报审批手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对引进的动物进行隔离、检疫和普查,经确认健康和“两病”无阳性后,方可引进以及混养。同时,加强奶牛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买卖和屠宰加工染疫牲畜的不法行为,控制染疫牲畜流动,杜绝染疫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对无《奶牛“两病”净化合格证》的场户不得开具检疫证明,病牛不得出售,必须就地无害化处理。
4、强化净化机制。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的“两病”阳性病牛,必须彻底淘汰,对确认净化的养殖场(户)核发《奶牛“两病”净化合格证》。对拒绝淘汰的场(户),吊销《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得生产销售鲜奶,取消所有政府项目及补贴。
5、加强奶站和加工企业管理。加强对生鲜奶收购站、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奶牛净化情况,要求奶站、加工企业严格收购台账,对无《奶牛“两病”净化合格证》的养殖场不得收购其奶和加工,确保鲜奶安全。
6、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各地按照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奶牛“两病”净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培训、检疫、监测、消毒、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所需费用,落实扑杀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对“两病”阳性病牛的淘汰和无害化处理。
7、认真抓好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两病”防治知识,对养殖人员、兽医从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传染,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