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4/23 16:39: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20日,记者从长春市屠宰厂规范化管理现场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春市已对县级以上生猪屠宰厂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目前全市尚未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和“注水”猪肉,百姓可放心食用。
据了解,长春市生猪屠宰量每日约3千头左右,一年约10万头左右。目前长春市已经对县级以上生猪屠宰厂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并且对私屠滥宰和“注水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经过严厉排查,长春市场未发现有私屠滥宰和“注水肉”行为。
会前多家重点屠宰企业的负责人参观了长春市佳龙农牧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并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的经验介绍。长春市肉品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成贵要求各屠宰场充分借鉴该公司的管理经验,要严格控制屠宰流程,保持屠宰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人要统一着装,各种证件必须齐全。
省屠宰办副主任陈志强也要求各屠宰企业必须严格监管、规范操作,任何单位不允许承包、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
会上还下发了《关于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2012年7月31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审核清查工作,并对审核清理工作时限进行了规定。2012年3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肉管办)要组织所辖屠宰厂(场)依据审核清理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4月至5月,由市级商务局牵头进行审核,对不达标的屠宰厂(场)责令限期整改,企业的整改时限不得超过2个月;6月至7月,省商务厅会同省环保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审核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将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目前,我市已进入了自查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