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6/8 13:51:00 来源:黑龙江晨报 阅读数:
近日,记者接到哈市中植方洲苑小区居民投诉,住在该小区13栋3单元的住户将小区30多平方米的绿地圈成自己的花园,在里面养鸡、烧烤。6日,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洪科长说:“这户人家养鸡、烧烤、扰民已经很长时间了,经常有居民投诉到我们这里,社区工作人员也去做过思想工作,但成效甚微。6日下午,我们就去对他下整改通知,责令其恢复原状,如果拒不整改,街道办将行使行政执法的权力,强制执行。”
《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区内不准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驴、马、牛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予以没收,按家禽、食用鸽每只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家畜每头(只)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