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7/4 13:48:00 来源:中国养殖网 阅读数: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西安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顿,凡销售明知为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猪肉及其制品的,以及经营“地沟油”等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工商局将对辖区内从事猪肉及其制品和食用油的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猪肉及其制品和不合格食用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从7月1日起,西安市工商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从事猪肉及其制品和食用油的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是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二是检查其经销的猪肉及其制品、食用油是否合格,有无违规销售散装食用油的行为;三是依法查处经销问题猪肉及其制品、问题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按照有关要求,对在6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产品的经营者,可免于处罚;对逾期拒不上缴问题产品的经营者,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经营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凡销售明知为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猪肉及其制品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经营“地沟油”等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