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7/9 13:50: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乌立法院农业和水利委员会日前召开扩大会议,对乌农业水利部执行《育种畜牧业法》情况进行了总结。
乌总统《关于发展个人副业、农民和农场畜牧业的促进措施》效果明显,乌促进个人副业、农民和农场经济的一系列措施得以顺利实施,国家提供的系统扶持政策促进了个人副业和牲畜总数大幅提升,使国内市场牲畜产品供应充足。截止到目前,乌各类型经济中的大型带角类牲畜总头数达到964万多头,其中母牛387万多头。
农业经济中动物生产率有所提高,主要得益于育种工作。目前运营的育种企业有20家。按照签订的国际协议,乌近5年自白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德国、荷兰、哈萨克斯坦、美国和以色列等国进口大型带角种畜达23244头,目前已生产3.6万头育种牛犊,所产母牛每昼夜产奶20公斤。近3年自国外进口育种小公牛65头,进口444300份种液,以有效利用世界基因库。在对农户提供育种服务的同时,牲畜管理部门还提供育种产品。
乌在育种方面虽然有《育种畜牧业法》,但未明确畜牧业主体和国家科研院所间的关系,未吸引非国有、非盈利的组织参与其中,法律也未阐明育种产品与一般商品的差异,对育种产品的流通和监管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未予明确。在具体实施国家制定的发展纲要、促进育种事业方面尚未建立机制,畜牧业管理体系建设、饲料基地、动物鉴定等未予明确规定。上述法律方面的缺失制约了国家畜牧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