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7/11 11:39:00 来源:中新新疆网 阅读数:
近日,新疆博湖县对具有一定养殖鸭、鹅规模的16家农户所养鸭、鹅存栏数进行了公示,陆续向农户发放11万余只的鸭、鹅补贴。
博湖县委、人民政府年初制定了《博湖县2012年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补贴办法》,根据补贴办法,凡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从本县养禽孵化企业(河缘草鹅养殖基地、富荣养鸡专业合作社)一次性购进鸭苗、鹅苗300只以上的养殖户,其中:春、夏季购进鸭苗每只补贴2元、鹅苗每只补贴4元,冬季利用大棚养殖鸭苗每只补贴3元、鹅苗每只补贴6元;由养禽孵化企业提出申请,报县农业和畜牧兽医局,并提供企业销售票据及县畜牧局第一次防疫数据以及鸭、鹅养成出栏的检疫合格证明存根为准,经县农业和畜牧兽医局会同监察、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共同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
为防止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如实补贴到位,切实发挥补贴的作用,6月25日至7月5日,由县纪委监察局、审计、财政、发改、农业畜牧部门组织调查核实组,对全县16家农户养鸭、鹅存栏数进行了核实,近期补贴款将发放到农户手中,由此调动养殖大户的积极性,促进畜牧养殖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