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7/23 11:17: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日前,我省出台了规模猪场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的病死猪(不含流产的死胎、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等)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每头处理费用补助标准为80元,其中由省级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处理后经上报审批由县财政局采用“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
近日,县畜牧水产局向全县规模养殖场(小区)发放了《关于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报发放程序告知书》,告知书明确了病死猪无害化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处理规程、申报程序等内容。
为做好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根据长丰养殖现况,县畜牧水产局严格落实了四项措施:一是要求列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养殖场必须建造无害化处理池处理,对其他符合规模标准的中小养殖场按相对集中采取深埋处理。二是明确养殖场负责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建立病死猪处理台帐,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杜绝病死猪处流。三是凡是受补助的病死猪都必须按照动物防疫要求落实强制免疫,佩带免疫耳标,并采集病死猪及处理情况图片资料。四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控,每月对规模场无害化处理台帐进行核查,对养殖场骗取补助经费或者违法出售病死猪的,年度内不得享受无害处理补助政策,取消规模场在三年内申报所有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资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