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7/31 9:45: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7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农业局获悉,为加快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生猪产业发展。南昌市出台了《“十二五”生猪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划定该市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
据了解,《规划》提出到2015年南昌市生猪年出栏达到350万头,比2010年增长10.2%;规模化养猪达到290万头,比2010年上升7.8个百分点。同时要求改变传统养猪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到2015年全市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标准化改造达标面超过60%,养猪面源污染总体下降20个百分点。
并要求加快种猪、饲料、屠宰加工三大服务业发展,到2015年省级以上一级种猪场发展到12个,二级种猪场发展到38个,年供种能力达到4.5万头,实现全市种猪自给有余;到2015年全市饲料生产总量达到297万吨,年均增长7.6%,成为全省饲料供应集散中心;到2015年全市建成规模生猪屠宰厂年屠宰量达到450万头,比2010年增加300万头。
此外,《规划》明确规定,南昌市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范围,规划具体到镇。其中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青山湖区、湾里区(除罗家镇、扬子洲乡、罗亭镇)、高新区、经开区(除麻丘乡、昌东镇、蛟桥镇、冠山管理处、白水湖管理处)、南昌县莲塘镇、小蓝开发区、东新乡、新建县长堎镇、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园、望城新区、望城镇幸福水库周边、溪霞镇溪霞水库周边及上游集雨区、进贤县工业园区及民和镇的城郊村、安义县石鼻镇的京台村、罗田村、龙津镇的前进村、码头村、阳湖村、凤山村为禁养区。今后,全市畜禽养殖将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