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8/15 13:48: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近年来,随着重大动物疫病对公共卫生影响的日益突显和“瘦肉精”、病死猪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不断曝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越来越受到重视,迫切需要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为此,桐乡市充分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法定职责,围绕“检疫、检测、监督”三大常规工作,切实加强了动物检疫执法监督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了“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力度,全面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效能,确保了全市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强化投入品源头环节监管。一是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管,扩大检测覆盖面和抽检频次,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实施跟踪检测,督促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瘦肉精”尿样检测台账,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对饲料企业的现场检查和年检备案,落实外省入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不定期的饲料抽样检测,消除饲料源头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投入品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全力推进兽药GSP和后续规范管理工作,结合“绿剑”执法行动,不定期巡查与执法监督,进一步从源头上打击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物等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1253人次,督查412人次,检查饲料企业83厂次,养殖场14532场次,兽药、饲料经营单位433个次,监督抽检猪尿、饲料、兽药等样品55个。
二、强化养殖场等重点场所防疫监管。一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日常监管,落实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从严抓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场审核工作。二是狠抓产地检疫,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动物检疫工作运行机制。2012年上半年检疫生猪23.005万头,湖羊10.3224万只,禽3062.1212万羽。三是规范畜禽及其产品的准出机制,在规模养殖场实施质检员制度,由质检员负责出栏畜禽临床健康检查和畜产品安全检测,并举办质检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质检员的有关职责和重点工作。四是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告知,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养殖、屠宰和流通贩运环节病死动物拉网式排查和整治行动,逐步破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难题。
三、强化屠宰环节监管。一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履行入场屠宰动物索证验物义务,并建立入场记录,杜绝无有效检疫证明、无规定畜禽标识和病死、死因不明动物入场。二是严把“四关”,即进场检疫索证关、宰前复检监督关、宰中详细检疫关、宰后跟踪记录关,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三是督促屠宰场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制度,强化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按程序规定督促场方做好无害化处理。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一是严格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的调入前备案、省际公路检查站报验和目的地核查等监管措施,彻底杜绝禁调区域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我市,有效保障入境动物及畜产品安全。2012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备案量达374批次,报验355批次,安全调入活畜21472头、动物产品96.888吨。二是健全产销两地动物卫生监管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加大对跨省调入活畜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与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通报,定期通报落地活畜禽动物检疫证明信息和有关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收购贩运户、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大型超市鲜肉柜台等终端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做好风险评估备案报验、完善进货台账和动物检疫证章管理等工作。
五、强化动物诊疗环节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并将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二是加强执业兽医考试的宣传贯彻,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和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动物诊疗机构兽医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六、强化全程监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检疫、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为手段,构建科学防疫体系,全面推进综合防控能力提升。二是规范内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五个动监分所划定相应区域,通过定人、定岗、定量、定责,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区域、责任人和巡查人员,同时制定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工作措施,建立有效的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机制,真正实现了监管辖区的无缝隙、全方位、全覆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