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8/22 14:24: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8月15日,谷城县畜牧兽医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关于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会议。此次会议由付局长胡明春主持,党组书记、局长龚文军做专题讲话,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县直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10个乡镇中心主任参加。
胡局长传达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达了《关于印发〈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49号)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县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关于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谷牧字[2012]37号)。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协调乡镇和村组干部,组织村级防疫人员对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明确补贴对象和标准、认真摸底、挂标建档,统计核实能繁母猪数量必须做到“四见”即见猪、见人、见标、见榜,如实填写能繁母猪情况统计表。
为了确保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龚局长强调:1、要高度重视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母猪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2、要组织好能繁母猪数量核查工作,落实核查责任。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财政所要牵头,会同乡镇、村组干部共同组织好此次能繁母猪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确定的时间内(2012年8月15日至8月20日)集中开展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能繁母猪数据真实可靠。各乡镇于8月22日前将能繁母猪统计表(电子版)报县畜牧兽医局汇总。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3、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局将加大对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的宣传力度,并设立补贴资金的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